为繁荣金融科学,促进金融理论创新和金融实践的发展,现就四川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技金融与创业金融研究中心”2022年度课题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范围与方向
中心课题选题应聚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四川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科技金融和金融创新的热点领域,应具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金融支持成渝双城经济圈产业协同发展
2.金融科技助力小微企业融资研究
3.数字货币框架下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研究
4.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商业银行的转型策略
5.“碳达峰碳中和”引领科技与金融高质量发展
6.数字人民币构建新型跨境支付体系研究
7.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8.金融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研究
9.成渝双城经济圈融入双循环新格局路径研究
10.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研究
二、课题类型
中心课题分为三类: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
三、申报人员资格及范围
凡四川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人员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曾经主持省厅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或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研究人员推荐。申报自筹项目的研究人员不做职称学历上的限制。
四川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
四、课题申报、结题与评审
(1)本次项目采取【电子版+纸质版】方式申报或结题。请申报者与结题者按照指定申报书(附件1)或结题资料(附件2)进行申报或结题;
(2)申报者或结题者务必请于4月1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一式三份(申报书请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结题材料请A4打印,白色硬壳封面装订成册)报送至四川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技金融与创业金融研究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后);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kjjrxhu@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3)中心选聘专家对课题申报书进行匿名评审,并根据得分排序。评审专家与申报者有密切关系的,须实行回避,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立项与结项要求
申报者获得立项资助后,应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及本中心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进行课题研究,确保课题完成的时间和质量。项目一般要求在两年内完成,鼓励提前完成。课题经费的使用依照四川省教育厅及西华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结项材料经本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同意后方予办理结项手续。成果结题验收以项目任务书和立项公告所示结题材料等为准。最终成果形式为与研究主题高度相关的专著、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结题基本要求:
1.重点项目
结题至少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SSCI或CSSCI检索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需要检索证明);(2)被副省级及以上领导作了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1份;(3)被省直部门以上单位采纳的研究报告1份(需要采纳证明并加盖公章);(4)出版不少于20万字的专著一部。
2.一般项目
结题至少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2)被市厅级领导作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1份;(3)被市级以上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1份(需要采纳证明并加盖公章)。
3.自筹项目
结题至少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政策建言1份;(2)被区县级领导作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1份;(3)被区县级以上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1份(需要采纳证明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于鉴定: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采纳;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
所有公开发表成果须在课题立项后开始计算。成果形式为论文,第一作者应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并在论文基金项目中标注“本研究成果由四川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技金融与创业金融研究中心课题XXXX(项目编号:JRXXXXXX)资助”;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报告,以及被国家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刊发的,须注明“四川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技金融与创业金融研究中心”信息;成果形式为专著,须在专著显著位置标注“本研究成果由四川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技金融与创业金融研究中心课题XXXX(项目编号:JRXXXXXX)资助”。结题时需向中心提交成果原件或扫描件、复印件和电子版。
未能按要求完成课题研究者,本中心有权要求课题负责人退回课题经费,不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任何资助。
联系人:王蕊
13688385899
kjjrxhu@163.com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西华大学一教4007办公室
四川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科技金融与创业金融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