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5〕49号)及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申报推荐须知》(川社科联〔2025〕1号)文件精神,以及南充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相关工作要求,现启动学院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申报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者请登录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https://www.scskl.cn/#/),认真研读文件,了解申报范围和申报要求。具体通知请见链接:https://www.scskl.cn/#/detail/2c988082988310ee0199385bf9be0288(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申报推荐须知》的通知)。请特别注意参评成果的产生时间与类型要求。
二、部门材料汇总提交
1.各系(部、院)请及时完成有申报意愿教师的材料汇总,9月19日下午18:00前,提交部门《成果申报汇总表》1份;个人《申请评审表》、个人申报成果(原件)、相关佐证材料各1份到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2.各处室、部门如有教师申报,请个人将相关材料在9月19日下午18:00前交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学院复核与材料报送
1.通过学院初评推荐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需在9月22日上午12:00前提交以下材料到科研处(三)。
①《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原件至少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负责人、参与人签字。
②申报成果6份,原件至少2份。以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形式发表的成果,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文6份。著作提供目录、摘要及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文,论文提供全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文。
③佐证材料2份:制作目录并装订成册(封面统一用白色铜版纸,封面名称: 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佐证材料,其他内容与申报评审表一致),包括应用或批示证明、结项证书、协商证明、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及其他社会影响材料等。未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必须提供应用或批示证明。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如无佐证材料可不提供。
2.电子材料提交。提交纸质材料时请将上述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cwlxjkt@163.com)。
3.网络填报。通过学院初评推荐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需完成网络资料填报,成果负责人应在时限内通过四川省社科联评奖管理系统(http://221.336.28.125 ),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和网络填报。
三、补充说明
1.成果申报及相关材料,请注意学术诚信和格式规范。
2.科研处联系人:张叶 德远楼科研处(三)办公室
科研处
2025年9月17日
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申报推荐须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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