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充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校内初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2-05  发布人:科研处  浏览量:226

各系(部、院)、处室:

按照南充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南充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南充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工作的通知》(南社科评定办〔2024〕1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依据《南充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网址:https://www.nanchong.gov.cn/zwgk/zc/zfwj/nff/201903/t20190322_748138.html),现启动我校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系(部、院)、处室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通知与文件要求,重点熟悉通知中“参评范围”相关内容;办法中第三章“参评范围”、第五章“评定标准”、第九章“评定纪律”相关要求。在申报成果范围内,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同时注意申报成果项数限定要求。
  二、工作流程

1.各系(部、院)应根据通知要求,完成评审材料真实性(成果需用原件)、评审表(附件2)格式规范性初审;

2.各系(部、院)完成初审后,将汇总的评审材料交科研处。纸质材料具体要求为:每项申报材料包含2份纸质版评审表、1份成果原件(如:论文;专著;结项证书与支持材料等)、1份成果复印件;各部门应将情况汇总填写申报登记表(附件3),由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章后一同交科研处;上述评审材料电子稿需打包(以“部门+姓名+南充社科成果评选”)发送到ncwlxjkt@163.com

3.各处室教职工申报参评可直接和科研处联系初审,材料要求同上。

4.系人:罗仕明  17308173286  科研处(二)办公室

5.报送材料时限:2024年12月3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6.科研处后续将组织专家完成校内初评,报学院领导审批并公示后报送市社科联。

 

                                              科研处

                                              2024年12月5日


附件1 关于开展南充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南充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3 南充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申报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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