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文件
南市教体办〔2022〕52号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南充市第六届教育科研微型课题
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了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科研工作普及化、大众化,着力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真问题、实问题,促进我市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南市教办〔2012〕149号)的要求,决定开展南充市第六届教育科研微型课题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2022年10月30日前已通过结题鉴定与验收的县(市、区)级以上的基础教育类(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类(包括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微型课题成果。
2.成果应当具有创新性和实效性。基础理论研究应在原有理论研究的广度上有所拓展,深度上有所创新;应用研究应对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出新的思路、方法和途径,具有可操作性,效果突出。
3.主研人员应直接参加研究课题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并作出主要贡献。
4.成果应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对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对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方法和经验,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较为重要的指导意义,研究成果有应用推广的价值。
5.成果必须是原创研究成果,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须注明出处。不得抄袭他人研究成果。
二、参评要求
1.各县(市、区)教科体局、市直属学校应参照《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和本通知要求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资格审定,择优推荐。纯属经验论文不予推荐本次评选。
2.每项成果限报主研人员3人以内,每位主研人员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不重复申报。其中,申报单位推荐参评成果,参与申报人至少应有本单位二分之一及以上成员;以工作室名义申报的省、市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果的完成人须为工作室主持人或成员。
3.凡已获全国、省、市级奖的成果不再申报本次评奖。
4.每县(市、区)推荐参评的课题成果不超过25项,每个省、市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不超过2项(申报人不占用本单位或本县指标),南充高中、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每校不超过4项,市直属幼儿园每园不超过2项,其余市直属学校每校不超过3项。
5.推荐参评的课题成果由推荐单位汇总盖章(附件4),县(市、区)汇总表由教科体局盖章。
三、材料要求
1.成果结题鉴定验收的复印件或结题证书。
2.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成果申报公示(附件2)
申报成果必须在有关完成单位,就其真实性、完成人、完成单位等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3.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成果报告
主要内容为:①成果主要解决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的什么问题;②成果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改革的措施和方法、取得的主要认识成果和操作成果;③成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效益。
本报告不超过8000字。
4.其他支撑材料
成果推广应用情况,以及与成果相关的论文、著作、案例等。著作只需附版权页。
5.材料装订
每项成果的纸质材料按以下顺序装为一袋(纸质材料必须双面印制、软包装):①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成果报告(一式3份)置于袋内,不装订;②相关材料:成果结题鉴定验收的复印件或结题证书、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成果申报公示、其他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上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每个袋上必须注明成果名称、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成果第一完成人和袋内材料清单。
每项成果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相对应,并置于一个总文件夹内。同时,不得有单独的图像和音频资料。电子文档由各县(市、区)、直属学校汇总发送至52421625@qq.com。
所有申报成果材料,由市教育体育局评审办存档,不予退还。
四、评选办法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1.由各县(市、区)教研室负责初评推荐。所推荐的课题成果须经县(市、区)教科体局审核,汇总后上报市教科所;市直属学校直接向市教科所推荐。
2.市教科所具体组织专家组评审。评审结果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在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南充市教育科研群公示。
3.成果主研人员、评审专家及参评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必须严守学术规范,加强学术自律,严格按照《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管理办法》和评选工作要求,实事求是地申报、参评、评审。
凡参评成果或获奖成果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或撤销已获奖励,追回获奖证书,并责成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4.实行申报项目公示制度。申报成果必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成果材料汇总,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教科所。
实行专家匿名评审制度。专家按评审标准以匿名评审方式公正、客观地评选出成果等级。
实行评审专家回避制度。申报者不能担任本届微型课题成果评审专家;评审专家不得承担本县(市、区)、本单位的微型课题成果评审。
5.市教育体育局终审。
6.上报时间:成果材料请在2022年11月18日前由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属学校汇总后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李燕同志,电话:18349818333。
五、评选结果
评选出的南充市第六届教育科研微型课题成果奖项,由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发文公布、颁证。
附件:1.南充市第六届教育科研微型课题成果评审标准
2.南充市第六届优秀教学成果等级评定申报推荐公示
3.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
4.推荐评选成果汇总表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1月4日
附件1
南充市第六届教育科研微型课题成果评审标准
特等奖:选题新颖,过程真实(有相关佐证材料),资料齐备(有成果报告和相关论文),成果丰硕(有发表或获奖的相关论文),效果明显,装帧精美,在县(市、区)内有较大影响。
一等奖:选题较新颖,过程真实(有一定相关佐证材料),资料较完整(只有成果报告或论文),有一定成果和效果,装帧较好,在县(市、区)、校内有一定影响。
二等奖:选题一般,过程真实性体现不够(相关佐证材料比较少),资料基本具备(只有研究报告),有少量成果和效果,装帧一般,在区域或校内影响一般。
附件2
南充市第六届教育科研微型课题成果
评选申报推荐公示
成果名称:
成果完成人(不超过3人):
成果形成过程:
本项成果自 年 月至 年 月,在
范围内进行了研究检验。
成果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盖章):
年 月 日
以上公示,必须在本项成果的各完成人所在单位张贴5个工作日。如对以上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实名举报。
异议受理人: 职务: 电话:
附件3
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结题
申请·鉴定书
成果名称
成果完成单位
鉴定形式
组织鉴定单位
鉴定日期
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制
填 表 说 明
《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共八个项目,请根据以下说明填写:
一、第一至四项由课题研究者填写。
二、第五、六、七项分别由课题研究的各级管理单位、鉴定组或组织鉴定单位填写。
三、第八项由专家鉴定组填写,鉴定组长签字。专家鉴定组书面意见原件粘贴或装订于此页处。
四、鉴定书一式三份(可复印)。
五、鉴定形式指会议鉴定或通讯鉴定。
六、填写时不得改变原表格式、增删栏目。
七、凡是签名的均须手写,其余内容均须打印。
一、课题基本信息
课题(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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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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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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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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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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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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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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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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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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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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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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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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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交鉴定的成果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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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果简要说明(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取得的主要认识成果和实践操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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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教育教学效益(学生、教师、学校发展、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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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果所在单位意见(由教科室或教务处审核、签署意见,领导签字。研究者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研究过程的真实性,取得了哪些教育教学效果等)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六、鉴定组成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职务或职称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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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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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专家个人鉴定书面意见(对专家个人意见的综合,包括肯定或否定意见。鉴定意见重点评价研究成果的创新点和实用价值:可从选题的意义,研究成果的特色及先进性、实用性、操作性,研究所取得的教育工作或改革效益和社会影响,本研究的不足,深化研究或改进建议等方面去评论。)
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八、县(市、区)教研室或市直属学校审核意见(研究者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研究过程的真实性,是否同意专家意见、是否同意结题等)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4
推荐评选成果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
成果名称 |
成果完成单位 |
主研人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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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每项成果的主研人员之间用“、”隔开。
抄送:各县(市、区)教研室(教科所)。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