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经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及四川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即日公开发布。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着眼于四川特殊教育发展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积极探索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律。同时,研究项目要充分反映该研究领域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要具有前沿性和原创性,提倡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而避免低水平的重复性研究。
二、申报范围条件
此次项目申报立足四川,面向全国,尤其欢迎具有全局高度、理论深度、可操作性强和重大应用价值的选题,凡涉及特殊教育发展与教育研究理论与实践等相关研究领域,均可申报。鼓励研究人员带项目与经费进入“四川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立项。
本年度项目类别设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项目。申请人要依据《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告的要求进行申报工作。申请资助经费要有合理的预算,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根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预算。批准立项的自筹经费课题,与经费资助课题实施相同的管理。中心接受带项目与经费进入中心立项,并将适当给予经费补贴。中心鼓励以课题组的方式申报课题、鼓励在公共文化方面有实践经验的人员申报课题。
三、申报结题要求
按规定,凡有省教育厅及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在立项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申报事宜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望各高校及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确保申报书的真实性和资格审查、内容、选题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及课题组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并签署明确意见。
本中心课题结题具体要求如下:
重点项目资助项目成果至少发表论文2篇(含2篇,其中核刊1篇)或被政府、企业采纳的研究报告或出版1本专著或有1项发明专利,并且为第一作者署名;
一般/青年资助项目成果为1篇核心期刊论文,或2篇省级刊物论文,或被政府、企业采纳的研究报告或出版1本专著或有1项发明专利,并且为第一作者署名;
自筹项目需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含1篇)或被政府、企业采纳的研究报告,并且为第一作者署名;
最终成果须明确标注“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2年重点(或一般或青年或自筹)项目”。
四、申报受理时间
2022年度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电子档收件截止日期)截止。申报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用快递方式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和论证活页(每项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电子文档及项目负责人详细联系方式和单位账号、开户银行、户名等报送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申报书(包括课题论证设计“活页”)请从“中心”网站下载。本公告及有关材料同时在网站上发布,欢迎访问、查询、下载。本次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提供的2021年版的模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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