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 年全省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29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量:797

川教函[2021]139号

 

各市(州)教育工作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推进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一体化建设,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按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一〔2012〕15号)和《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依托四川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西南民族大学)设立全省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现将2021年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5月31日-6月30日。

二、申报人范围

全省各大中小学校教师。各高校限报1项,中小学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推荐报送,成都市不超过15项,其他市不超过10项。

三、立项类别

此次申报课题拟择优立项200项,根据课题质量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2项重大攻关课题,18项重点课题,80项一般课题,100项自筹课题,课题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过程管理、验收程序及经费决算等相关规定请参看《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1)

四、课题研究内容

课题研究内容详见《2021年全省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2)

五、课题研究周期

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课题研究周期:2年,自立项日算起(以教育厅立项文件为准)。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研究周期:1年,自立项日算起(以教育厅立项文件为准)。

六、其他事项

1.申报人根据课题指南,拟定研究课题,下载并填写《课题申报书A表》及《课题设计论证B表》(表格见附件3、附件4)。

2.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课题申报书A表》及《课题设计论证B表》(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及Word版本)发送至 mdpxjd2@126.com(邮件题目注明:2021年心理健康课题申报+单位).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8108233128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印发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 年全省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四川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docx

附件2.2021年全省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指南.doc

附件3.2021年度四川省教育厅全省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docx

附件4.B表  课题设计论证(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个人信息,否则作废).docx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 年全省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2021052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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